人民政協網3月6日電“聽了李強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特別振奮,對國資國企來講,指導性、針對性非常強,很解渴!”翻開全國政協委員周渝波手中的政府工作報告,可以看到在“2024年政府工作任務”章節“堅定不移深化改革,增強發展內生動力”這一部分,畫了清晰的著重線。
國資國企改革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和重要內容。今年兩會期間,周渝波提出了加快推進國資國企深化改革的相關建議。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部署推動國資國企改革,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拔覀円蚜暯娇倳涥P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重要論述,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國資國企改革發展重大成果及時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化?!敝苡宀ńㄗh,要強化法治保障,加快修訂完善企業國有資產法。
企業國有資產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其沒有針對當前產業集團、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運營公司三類國有企業形態進行明確定位。因此,周渝波建議,要注重分類推進,實施分類改革和監管,完善“一業一策、一企一策”考核機制。
“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在本次政府工作報告中被明確提及?!耙獙崿F這一目標,就要突出改革重點?!痹谥苡宀磥恚诠δ苄愿母锷?,要緊緊圍繞服務發展新質生產力等國家重大戰略,增強國資國企核心功能,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力度,加快傳統電纜設備產業轉型升級,更好發揮在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中的科技創新、產業控制、安全支撐“三個作用”。
在機制性改革上,則要著力構建新型經營責任制,突出“強激勵硬約束”深化三項制度改革,強化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探索建立開展科技創新、產業培育投資的專項考核和容錯機制。周渝波認為,機制性改革的落腳點是充分激發國有企業作為經營主體的創新動力和發展活力。
圍繞健全完善國資監管體制,周渝波建議,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維護國有企業依法自主經營地位,進一步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同時,強化國資監管機構對國有企業的業務監督、財務監督、開展調查、追究責任等職責,有效維護國有資產安全。
